“李某,孟某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你打算如何履行义务?”
“我不会还钱的,他应该先给我车!再说我还钱的事!”
北京海淀法院王金鑫执行法官团队在与被执行人李某的谈话中,感受到被执行人对于强制执行心存抗拒,这背后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来李某与孟某是前翁婿关系,由于孟某在2016年购车时并无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双方商议将购置的小型客车登记在李某名下,由孟某及李某之女出资。后孟某与李某之女因感情破裂于2021年2月离婚。离婚后孟某多次请求与对方协商,将此车进行财产分割,未果,故诉至海淀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书生效后,李某并未向孟某履行支付车辆折价款的义务,经协商无果,孟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别跟我说那些!我告诉你们,我钱多的是,但我就是不交,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电话那头的李某态度十分嚣张,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随即挂断电话。这让执行法官不由得一愣,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总是有各种说辞,但拒执情绪如此强烈的被执行人并不常见,于是执行法官又拨通了申请人孟某的电话。
“执行法官,李某口中让我交车的这种说法根本不成立,车本来就已经被他取走了,当时我和李某之女离婚的时候李某不同意,他试图阻拦,曾经放话说不会让我消停,他其实就是找借口,单纯不想给我钱,想跟我较劲而已!”
听完申请人的答复,执行法官心中有了谱儿,看来被执行人并不是单纯的“读不懂判决书”,而是把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不良情绪发泄在了执行法官身上,并以此对抗执行。执行法官认为有必要升级强制措施,遂前往被执行人李某的住处。
“孟某在其他法院的案件里还欠着孩子的抚养费没交!凭什么他可以不交我就得交!车判给我了,他为什么不给我交车!把车给我交出来!我才能还钱,否则不还!”
到达李某住处后,对于被执行人李某的疑问,执行法官现场进行答复:“李某欠付抚养费的事,你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应该由负责案件的执行法官在另案中进行处理,在你向法院交付车辆折价款以后,可以让孩子的监护人向某地法院申请扣划这笔款项,但这不能成为你不履行本案义务的理由。关于车辆交付一事,本判决中并没有判决给付标的物的表述,另外据法院了解,这辆车现在已经在你控制之下!不要再以这种理由抗拒执行。”
见执行法官揭穿了自己的借口,李某继续诡辩:“车现在确实是在我手里,但是还不够!那车是我自己拿回来的,不是他主动给我的!我现在要求的是孟某亲自把车交付给我!”
李某想通过各种办法转移话题,执行法官见劝说无用,便对他的说辞不再予以理会,而是直奔主题:“车辆交付不属于本案执行范围,今天我们找你是处理你该给孟某车辆折价款的事,请你配合执行!”
“我配合不了。”
“你有没有履行能力?”
“有!”
“你是否履行义务?”
“不履行!”
“李某,因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将对你进行司法拘留措施!”见李某拒执情绪如此严重、态度如此嚣张,执行法官和法警将李某带离住所。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李某住所楼下发现了李某名下的京牌机动车,执行法官当场向李某送达了扣押文书,对车辆进行了扣押,并将李某带回谈话。
“李某,你名下的机动车已经被法院进行扣押,如果你依然拒绝履行义务,我们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将扣押的机动车进行司法拍卖,所得拍卖款用于清偿本案案款。”
虽然坐在谈话室内,但李某的嚣张气焰并未减弱多少,见执行法官真的要对其采取措施,李某退而求其次,又给自己找了个“台阶”:“执行法官,这个钱我也不是不能交,车虽然已经在我这里,但车的相关证件还在孟某那儿,你让孟某把证件还给我,我就交钱!”
“如果你拒不接受训诫,即便你缴纳了案款,法院依然要对你进行司法拘留!缴纳案款是你应尽的义务,而司法拘留是为了惩戒你的拒执行为!”
见执行法官态度如此强硬,李某自知这场“闹剧”该收场了,沉思片刻后,李某终于想通,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执行法官,一开始我确实是对判项内容有误解,后来虽然我明白自己应该给钱,但我是对孟某憋着一肚子气,其实那些证件我自己凭身份证也可以补办,要不要无所谓,我就是想出这口恶气才跟法院这么较劲,您不要拘留我,不管李某给不给我证件,我现在就交钱,我做得不对,我有错,我接受训诫。”
一个小时后,李某主动缴纳了剩余的全部案款,并认真反思写下了悔过书,孟某申请执行李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为了定争止纷,与本案申请人孟某进行沟通,为其做思想工作,督促孟某在当天向某地法院履行了全部抚养费,并主动将车辆证件交给了李某,双方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