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时代重任,检察队伍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面对更重的履职责任、更高的履职要求,应当清醒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开展主题教育,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为民司法的本领,通过办好每一个案件守住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五个过硬”“四个忠于”“四个铁一般”等重要要求,为新时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要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担当作为,狠抓从严治检,奋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湖南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最高检要求,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学出清醒坚定、学出斗争本领、学出实干担当,以队伍建设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学出清醒坚定,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的内在主动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开展主题教育,必须通过持续不断的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警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加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知形势又知任务,更加深刻地领会新时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职责使命;知其表又知其里,更加精准地理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干什么”“如何干”背后的深层逻辑。 湖南检察机关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部署工作、业务培训、司法办案、调查研究、检视整改的前置“规定动作”,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一是坚定政治自信。依托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研讨、专题读书班、三湘检察故事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活动,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过去5年、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定法治自信。综合运用领导带学、个人自学、支部共学、交流研学、辅导促学、参观见学、实战检学“七学联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是坚定检察自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正确认识和把握肩负的更重责任,在深切感悟、深刻把握、深入思考中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自信。 学出斗争本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律监督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学增智,就是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把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学到手。”担当时代重任,检察队伍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面对更重的履职责任、更高的履职要求,应当清醒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湖南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工作部署,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积极融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主动对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细化实化检察服务措施,出台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深入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等专项行动,深度参与“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依法办理了一批刑事案件,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协同解决了治理资金、生态修复等难题。开展主题教育,必须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本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始终紧盯、跟进、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发展要求,积极对接司法需求,立足职能选准抓手,以融入式能动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提升为民司法的本领。应勇检察长指出,“要厚植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通过主题教育有力推动检察为民、公正司法”。湖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用心用情为民纾困解难,始终把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扛在肩上。深入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利剑护蕾”等工作,紧盯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食药安全等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开展主题教育,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为民司法的本领,通过办好每一个案件守住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本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这既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湖南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应勇检察长“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不能让检察官被数据所困、被考核所累”的要求,优化调整业务考评办法,将考评指标由2022年的118项调整为50项,坚持所有考评指标尽量在“线上”抓取,坚决杜绝数据水分、数据造假,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展主题教育,必须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理解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遵循司法规律,统筹法理情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推动诉源治理的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加强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既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也承担着应有的检察责任。湖南检察机关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职能的有效延伸,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诉源治理的基本法律手段和重要方式。2022年以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研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675份,解决行业管理突出问题100余个。诉讼是社会矛盾的末端反映,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后关口。开展主题教育,必须引导检察人员提高诉源治理的本领,以检察履职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学出实干担当,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要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应勇检察长要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开展主题教育,应当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 持续狠抓工作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必须寸步不让、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湖南检察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细化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通过讲评督导、动态督查等方式狠抓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 持续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持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本领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湖南省检察院领导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等30个调研课题,已开展调研352次,覆盖14个市州检察院、152个单位,对检视整改问题、调研发现问题、协办问题,逐一剖析反思,建立工作台账,列明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制约检察事业发展、困扰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影响法律监督质效、妨碍司法公正和廉洁等突出问题。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湖南检察机关深化落实领导联点、重点工作推进、结对共建、联席会议督查、综合评价等“五项机制”,压紧压实省市检察院领导的联点责任和基层检察院班子的主体责任,帮助和推动基层解决问题。深入开展“一院一策”“一院一品”选树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深化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推动检察系统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有序推动“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 持续锻造过硬作风。全面从严治检,重在治“权”。湖南检察机关坚持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坚决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检察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抓实抓细“三个规定”执行,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和清廉机关建设。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督察和追责惩戒力度。引导“关键少数”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以上率下营造专心谋事、尽心担事、同心成事、干净干事的生动局面。 (作者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叶晓颖)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742/58/12952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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