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湖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相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极大鼓舞和激励亿万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融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强省会等战略实施,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反洗钱力度,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协同推进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忠实履行反腐败职责,助力清廉湖南建设。深入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三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践行人民至上,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突出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让基层农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聚焦军人军属权益、安全生产、劳资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心做实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困。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发扬斗争精神,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配合抓好法律监督工作专项督查问题整改。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加强侦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之下。不断强化人大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着力拓宽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坚持各级检察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和绩效管理。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新一轮检察改革,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升司法效能。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常态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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