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该案是屏南县检察院首例落实屏南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工作细则(试行)》的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随即展开对案件的审查、提讯、认罪认罚等工作。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并在3小时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极大缩短了办理周期、节约了诉讼资源。该案已于当日顺利判决。
此次案件的办理,标志着屏南县检察院开启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新模式,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各环节依法高效快速办理,切实推动刑事案件简繁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质效。(屏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