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4日,海城市牛庄镇向阳村某地块附近,一村民正在自家地边来回走动,显得有些气愤和不安。海城市司法局牛庄司法所工作人员上前询问,原来这名村民姓吴,近期准备修整自家承包地,为下步的春播做好准备。当他一早来到自家承包地里后,看到邻地计某家的土地已修整完毕,但对方修整地时,在双方土地边界处挖了一个深0.5米的深沟,侵害了属于自家承包地一边的0.3米土地。
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到,两家边界处深沟有近300米长,靠近吴某家的一边,被挖地方有明显种植玉米垄的痕迹,基本可以认定,计某在修整自家土地时侵害了吴某的土地。于是通过村委会找到计某,由镇村两级进行现场解决。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计某说理:挖排水沟并没有错,但只能在自家地里挖,经村委会认定,挖排水沟已侵害了吴某家的土地,挖沟前计某也没有与吴进行沟通协商,征得同意,侵害别人利益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不及时整改,停止侵害行为,造成后果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恢复原状,求得对方谅解。但计某有些不情愿,说道:自己雇的大型挖掘机,机械干活不能像人一样可丁可卯,一点不侵害对方边界,家里雇机械已花费2000余元,恢复原状,又得多花钱。
司法所只好告诉计某,如果说不通,只能让吴某进行报案,到那时计某可要承担相关责任,面临的不仅是罚款,更要承担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计某最后同意一周内给予恢复原状。一起因修整土地引起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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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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