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解除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包袱,一直以来,德兴市司法局昄大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教育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汪某某,因犯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二年。昄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其走访时了解到,汪某某没有工作,这让原本拮据的生活更加困难。司法所获悉后,通过多方努力,了解到香屯生态工业园区正在招人员,工资待遇也不错,工作人员立即将该就业信息提供给了汪某某,并鼓励其前往应聘。通过面试和试用,汪某某被成功录用。有了工作后的汪某某重拾生活的信心,他表示一定自觉接受监管,认罪悔罪,做一名有益于社会之人。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社区矫正对象提高社会适应性,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昄大司法所通过提供就业指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再就业,全力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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