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江西省司法厅决定公开招募律师组建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对象 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中正常执业的律师。 招募方式 由律师个人自愿申报,经设区市司法局择优推荐,省司法厅组织复核,培训合格后入库。 招募数量 计划招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52名。 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具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经历和10年以上相关领域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 3.能够胜任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未受到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优选条件 1.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且表现优秀的; 2.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曾被评为优秀案件的; 3.参与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 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的律师请于6月15日前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部门报名,并填写《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得)。 (二)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 1.设区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初审,择优推荐人选报送省司法厅。 2.省司法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通过审查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省司法厅颁发聘书,聘任为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并在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等网站上进行公开。 4.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每届聘期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工作内容 1.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 2.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 3.推荐参与全国性、全省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各类交流、学习、培训活动; 4.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研讨; 5.其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作。 扫描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咨询联系人: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岳贤慧。 咨询电话:0791-87709119。 江西省司法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