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琴琴 苏少香)日前,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权执行案件时,选派家事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法官组成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联合接待当事人,共同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妥善执结该案。
2024年3月,钟某和余某经永安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孩子意愿及实际情况,法院判令大女儿由钟某抚养,小女儿由余某抚养。然而,双方在小女儿抚养权交付方面产生争执,导致余某对小女儿的抚养权未能实现,余某遂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认真倾听诉求,了解双方的分歧和顾虑,对双方进行疏导,促成双方达成初步的共识。6月12日,法院通知双方到院协商,为确保双方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安排抚养费及探望权的具体事宜,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从探望、抚养、监护、心理等多个维度提示当事人,应当肩负起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钟某和余某认真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后,表示将在今后的抚养、教育中担负起父亲、母亲的责任,同时也将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等义务。两位女法官化身知心妈妈,与孩子玩游戏、谈心,缓解孩子到法院的紧张感。最终,余某顺利接回小女儿共同生活,案件妥善执行完毕。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解决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永安法院创新成立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选派家事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法官为团队成员,共同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向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确保执行双方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安排抚养费及探望权的具体事宜,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该创新举措同时兼顾公正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普法宣教等方面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解决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