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共同参加。
某监狱以服刑人员王某某患有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规定,需要保外就医为由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基础上,重点就“该犯是否属于经规范性治疗”等焦点问题,通过检察听证方式听取听证员意见。
听证会前,承办检察官制定听证方案,告知王某某听证权利义务、听证会流程,同时向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听证焦点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和听证员的知情权。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案情、调查情况,并从法理情多角度释明案件事实、暂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同时回答听证员提问。身为医学专家或法律学者的三名听证员分别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专业、客观的听证意见。最终,检察机关结合全案证据材料,决定采纳听证员意见,出具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意见,确保“应保尽保”。日前,省监狱管理局已决定批准对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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