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江西省宜春市司法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13566”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改革创新,全方位优化服务、全领域提升质效,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加大涉企政策供给 今年以来,宜春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出台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16项工作举措,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攻坚行动。 坚持立改废并举,围绕优化法规供给方面,加快推进《宜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 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完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符合宜春实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依法降低涉企负面影响 宜春市司法局积极拓展多元监督方式,建立“行政检察+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有效防范“有案不移、有案难移”。 主动引入社会监督,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0名,对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指导评价,并联合市委政法委、工商联及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畅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行“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新模式,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涉企重点监管事项,编制“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积极探索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检查以及“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入企检查、调研次数持续下降,年度内涉企检查次数较去年同比下降16%。 在上高县试点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结果“双备案”制度,即在企业安静生产日期间,执法部门进入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须提前向司法局备案。执法检查完成后,各企业在“宜春市行政检查监督评价系统”中对执法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好差评”评价,今年1至6月共出具入企检查备案书56份,执法检查好评率达100%,有效解决了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随意处罚等执法问题。 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宜春市司法局践行“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理念,打造“有法帮你、宜事易解”为民服务品牌,制定服务项目清单,让群众“知道我、找到我、司法行政服务您”。 紧扣“宜事易解”调解先行、法援惠民、律动民心、复议为民、法在身边、鉴证真心、真情帮扶七大子活动,丰富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更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并提供合规指导、司法确认、存证固证、商事调解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综合配套服务。 组织“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组织40余名市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园区、企业,面对面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等举行辅导授课100次,并开展政策案例宣讲、互动答疑、“一站式”授导。 开展“千所进万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全市53家律师事务所和32家基层服务所深入园区、企业,通过法治体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方式,面对面收集企业诉求,同时现场答复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2000余个。 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宜春市司法局围绕“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推动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调解工作法治化改革提升调解质效的实施意见》,厘清各部门调解职责,构建高效运转调解流程,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多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常态化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全市受理化解农民工工资、合同纠纷等涉企矛盾纠纷641件。拓展矛盾纠纷调解领域,加强与市工商联对接沟通,推动建立宜春市商事调解委员会,提升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继续深化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全域联动”工作模式,采取听证审理、府院联动、司检互动等多种方式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今年1至6月,全市经调解和解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28件,调解和解率31%,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率超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