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买车钱不够
身为好友必须“两肋插刀”
钱不够,网贷凑,款贷了,钱给了
朋友却说还不了钱?
近日,成都金牛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借名贷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案情回顾
岳某和姚某本是多年好友,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姚某为购买混凝土搅拌车陆续从岳某处借款10万余元,其中5万元是岳某以个人名义为姚某网贷所借。在岳某多次催收下,姚某陆续归还2万余元并出具欠条,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全部剩余借款。期满后,姚某依旧未信守诺言。岳某多次催促无果,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仔细核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经沟通,法官了解到姚某因工作项目回款问题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岳某能延长还款日期。岳某则表示已多次延长本笔贷款还款期限,网贷压力已让其生活入不敷出。承办法官建议姚某分两期向岳某还款,第一期于2024年7月31日前还款50000元,第二期于2024年8月20日前还款37500元。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法官说法
“借名贷款”指实际用款人因无贷款资质或因征信等问题,借用他人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后由名义借款人将从金融机构套取的资金转给实际用款人。
法官提醒
贷款行为涉及个人信用评价,不按时或拒绝偿还贷款,可能会导致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评价过低,造成如银行拒绝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甚至限制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乘坐的后果,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为他人借名贷款前,应仔细考察实际用款人的还款能力及信用评价,签订委托协议或者三方协议,以降低所面临的风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吴荣霞 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