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大家说法 > 为醉驾妻子潜入医院损坏血样,东莞一男子获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为醉驾妻子潜入医院损坏血样,东莞一男子获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东莞一男子朱某为帮妻子毁灭醉驾证据,不惜在凌晨伪装为医护人员去破坏相关血样。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据悉,本案判决已生效。

  2023年8月8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朱某的妻子黄某(已判刑)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时被交警查获,其现场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随后,黄某被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后便回家。

  朱某得知此事后,于当日3时55分许来到医院,并从某房间拿走白大褂和手套伪装成医护人员。朱某找到毒物受理室后,见无人值守,便伸手进窗口打开毒物受理室的房门,从血样存放处找到黄某血样试管,然后将水倒进黄某的血液试管内稀释血液样本,再放回原处。得手后,朱某逃离现场。

  当日8时许,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黄某的血液样本状态异常,在监控视频中发现朱某行为后报警处理。朱某的行为致使黄某的送检血样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之后公安机关启用备用血样重新进行鉴定。经检验,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0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法,为使他人逃避刑事责任,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朱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其系为其配偶而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属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综上,东莞第一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东莞第一法院刑庭法官黄海文表示,本案中,被告人朱某为了让涉嫌醉驾的配偶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了破坏送检血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秩序。此举不仅不会让犯罪者逃脱法网,还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在此提醒,若得知身边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能心存侥幸心理,采取妨害司法活动的方式包庇袒护,应劝告亲友如实供述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切莫“义”气用事,以身试法。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yasf/content/post_1649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