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司法厅印发试点方案 在吉安、宜春、赣州三市启动 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 实践锻炼试点工作
参与对象及试点司法所分配 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专业水平、入职两年以内的青年律师。在吉安、宜春、赣州三市各选取10家司法所,每个试点司法所配备1-2名实践锻炼律师。 双岗位锻炼培养模式 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期间,在司法所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律师事务所要向新入职律师分配适量的业务工作,全面促进新入职律师业务能力提升。新入职律师在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各占二分之一。 履职范围 各试点司法所通过引入新入职律师,着力提升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等工作水平,切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新入职律师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双重保障 试点县(区)司法局按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相关规定,给予实践锻炼律师适当补助,所需费用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律师事务所结合县(区)司法局补助情况,做好实践锻炼律师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其薪酬不低于同所青年律师平均水平。 报名咨询方式 宜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0795-3997794 吉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0796-8332060 赣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0797-8991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