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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旁听一起撤销缓刑案庭审听证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东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东方市人民法院旁听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撤销缓刑一案的庭审听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警示效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庭审现场

  庭审期间,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程序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被提请撤销缓刑。庭审现场让在场的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正确认识到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行制度,“缓刑不是无刑”,只有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严格遵纪守法,才能安稳度过缓刑考验期。

  庭审旁听结束后,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正确认识自身身份,端正矫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管教育,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及服务,修复社会关系,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

  这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以看得见、听得着的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起到了“庭审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不仅丰富了教育矫正的内容及形式,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以及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更让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hnzhengfa.gov.cn/news/sifadongtai/show-6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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