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利率0.4%~0.9%,月投万元至少有1200元的返利分红,高回报又无风险,投资本金还能随时退回。”乍一听是不是有点心动,但请各位小心!当心!留心!
这些看似一本万利的投资方式,极有可能是不法分子从你口袋里“吸金”的幌子,“高利保本”骗局最终让人“血本无归”。近日,惠州惠东县法院审结了一宗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陈某某于2019年开始以投资酒店租赁、会议室租赁等项目的名义,并以高回报、无风险、回本快为噱头,共计诱骗16名被害人向其投资。在收到被害人的投资款后,陈某某并未将投资款用于其声称的相关投资项目中,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及支付前期被害人的利息及本金。期间,陈某某为掩盖诈骗犯罪事实,还通过伪造酒店客单、修改个人存款余额等方式,制造其项目经营良好、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以不断骗取被害人投资款。经统计,陈某某以前述方式诈骗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00万余元。
惠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同时责令陈某某分别向各被害人退赔所骗取的投资款。
法官说法
通过本案的审理,不难发现集资诈骗案中的不法分子常常以高利息、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被害人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高额回报。为骗取被害人信任,他们最初会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本息,后续则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续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集资人的本息,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到理性不侥幸,在高额回报和亲友劝说面前保持清醒,不信超高收益;警惕不盲目,增强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对投资项目多留心,切勿盲目跟风投资;稳健不冒险,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要冒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