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讯 近年来,房屋火灾多发,最近凤凰县沱江镇滕子坪村巷道内就发生了一起因摩托车意外起火从而殃及住户的事故。 2024年3月27日7时30分,隆某停放在住宅外的摩托车车身前部位置起火后蔓延,造成吴某的住宅及室内财产毁损。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起火原因可排除雷击、外来火源、遗留火源,不能排除摩托车线路故障因素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二人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吴某将隆某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化解此次纠纷,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法官和调解员逐条分析原告的诉求,帮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并告知原被告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将启动鉴定程序,需要一定的费用和较长的等待时间,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则可以避免因房屋闲置而导致的损失扩大。最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二人达成由被告赔偿原告物品损失90,000元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多亏了法院和调解员,你们真像及时雨一样,帮助我用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纠纷,真是太感谢了......”吴某感激道。这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问题上达成和解,还成功浇灭了邻里间的“心头火”。 凤凰法院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探索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特长优势与法官形成合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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