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春意盎然,幸福县某局的会议室内却暗流涌动。陆局长正坐在长桌的首位,眼神在会议室内扫过,目光在空缺的驻该局纪检监察组刘组长的位置上顿了顿,最终落在了面前的一份文件上。这份文件,正是即将开会讨论的议题——津补贴发放方案。
这个方案是陆局长亲自交代办公室起草的。陆局长将近50岁了,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退居二线,想抓住“最后的机会”,给自己谋点福利。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先靠“集体”这棵大树搞个“免罪金牌”比较稳妥。虽然是他想以集体为幌子给自己最后“捞一把”,但是这个福利大家都有份,风险犯不着自己一个人承担,集体决策之后法不责众,即使“秋后算账”也不过是口头提醒一下,加上自己在单位话语权大,其他班子成员对于集体决策内容又不上心,自己定的事情从来没有不通过的,于是就有了这次会议。
会议室的灯光略显昏暗,但每个人的脸庞在这一刻却显得异常清晰。陆局长的声音在室内回荡:“同志们,今天召集大家来,是为了讨论我们局的津补贴发放问题。鉴于近期的工作强度,大家的付出是有目共睹的,我觉得有必要考虑给予大家一些实质性的奖励,以示对大家的关怀。”
会议室的氛围被这番话点燃,众人纷纷点头附和。陆局长见状,心中得意,今天的会议特意交代了办公室不要通知驻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就是担心会出现反对的声音。他继续说道:“我们今天开这个会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大家面前都有一份方案,有什么意见会上都可以提。”
陆局长话音刚落,会场顿时响起了稀稀疏疏的翻页声。分管财务工作的林副局长有些担忧:“局长,文件里面提到从我们局的工作经费出钱,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给大家发放购物卡,这是否符合规定?”
一旁的马副局长听到这话有些不高兴,直接站了起来,激动地说:“老林,灵活处理嘛。我们有时加班加点,自费吃饭、喝水,这些都是花钱了的,发一部分补贴给大家不也属于工作支出吗?用工作经费不也正常吗?刚才局长也说了,我们是开会集体讨论,如果大家都同意了,就没有问题。”
林副局长听到这话,瞬间也反应过来:“对,马副局长说得对,我们是集体决策,集体都同意了,就符合规定。”
……
就这样,在一片赞同声中,会议进行得异常顺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这份即将到手的“福利”所吸引。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月后,幸福县纪委监委接到了关于该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举报。经过一系列调查,真相浮出水面:陆局长既想拿福利又想拿“免罪金牌”,所以精心谋划了这次会议,把集体决策变成了集体违规。陆局长、马副局长、林副局长等多名参加集体违规决策的局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不仅需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还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违规之会虽已落幕,其教训却历久弥新。陆局长在反思会上懊恼地说:“这次的事件让我明白,纪律面前无小事,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我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把集体决策当成‘免罪金牌’,没想到给大家都挖了坑。我深感愧疚并将以此为戒,坚决改正错误,严格遵守纪律。”(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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