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大家说法 > 中药行老板非法收售野生动物获刑

中药行老板非法收售野生动物获刑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这种“补品”卖不得买不得

  

  中药行老板非法收售野生动物获刑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颜某群、颜某德(另案处理)系姐弟。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颜某群、曾某、黄某霞及颜某德夫妻多次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的曾某付(另案处理)、黄某君(另案处理)处收购脆蛇蜥制品,后在个人开设的中药行公开出售。被告人谢某峰先后多次向颜某群、黄某霞、曾某等人收购脆蛇蜥制品,后通过其在网上开设的“滋补店”“中药行”对外销售。

  

  民警在店铺搜查后,在颜某群处扣押脆蛇蜥制品312只,在曾某处扣押脆蛇蜥制品232只,在黄某霞处扣押蛤蚧制品6只(2020年左右收购),在黄某霞、颜某德夫妻二人处扣押脆蛇蜥制品2只,在谢某峰处扣押蛇蜥制品46只(从其销售的客户追回脆蛇蜥制品21只)。

  

  经司法鉴定,案涉的脆蛇蜥制品均为有鳞目、蛇蜥科、脆蛇蜥,蛤蚧制品均为大壁虎,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群、曾某、谢某峰、黄某霞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对在上述被告人处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和野生动物制品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提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买卖、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远离野味,摒弃“野味滋补”的伪健康观念;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或有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邓逍 冉凤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903/29072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