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一男子因在网络平台多次造谣诋毁运动员吴艳妮,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一个典型案例。据报道,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2.2万余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2.5万余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32.2万余条,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提及网络谣言,绝大多数人都深恶痛绝。从公共政策到社会事件,从民生问题到邻里日常,网络谣言的内容可谓“无所不包”。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谣言的治理有明确规定,相关部门也开展了不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技术的发展对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影响范围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如深度伪造技术可以通过给图像和视频“换脸”、伪造不存在的事物等以假乱真,进而误导人们。不仅如此,通过相关智能技术还能够“培养”网络水军、迅速扩大谣言传播范围,助推形成虚假的意见氛围,进而达到操纵舆论的目的。从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的情况来看,不乏一些网络机构在幕后操纵进行造谣炒作,网络谣言的生产和传播愈发呈现规模化、产业化特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这种“重构”和“升级”的网络谣言一经传播,不仅会损害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扰乱网络传播秩序,还可能给社会舆论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没有人希望生活在真假难辨的环境中。面对智能化、产业化发展的网络谣言,与时俱进治理网络谣言、提升治理效能是必然之举。一方面,要在现有谣言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及时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网络谣言治理技术,持续打击各领域网络谣言。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网络谣言背后的复杂成因,在政府、平台、媒体、公众等多方面发力,形成治理合力,从源头上减少网络谣言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