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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到县公安局向全体民辅警宣布李某等三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并现场开展以案释纪专题教育,以身边“活教材”警示身边人,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曾经的老领导、老同事变成今日处分决定书中的‘主人公’,让人深受触动和警醒,也真切感受到违纪违法给个人、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勐海县公安局民辅警们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近年来,勐海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处分决定宣布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全面及时、规范有序开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在开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前,我们会充分了解受处分人思想、身体状况,商定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精准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强化与案件承办部门的衔接,推动案件承办部门规范有序开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差某作为村小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小组干部及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集体资金出借他人使用,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纪,值得警醒。”

  近日,勐海县格朗和乡纪委到帕真村雅航小组党支部宣布违纪党员处分决定,并对党支部全体党员提出纪律要求。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今后将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以此为鉴,时刻警醒自己做到遵规守纪。”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差某态度诚恳、深表悔意,表示完全接受组织给予的党纪处分。

  勐海县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会开到村(社区),明确案件承办部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结合案情进行教育提醒、受处分人员忏悔反思、小组干部和党员代表表态发言等,推进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群人”的效果。

  “今年以来,我们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现场宣布处分决定32次,警示教育人数达1092人次。”勐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把处分决定宣布与以案促改相结合,坚持“一案一改”,督促案发单位做好整改,惩防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肖丽平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dangfengzhengfeng_0903/13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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