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依法行政 > 两个儿子都愿意赡养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两个儿子都愿意赡养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运城市新绛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守护了家庭和谐。

  

  常某与其妻杨某今年都已80岁高龄,育有两子两女,二人常年与大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但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大儿子一家与二儿子一家产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难以解决。后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每人赡养老人一年,一方在赡养老人期间,另一方支付赡养费一年10000元。但当老两口在大儿子家居住了一年,该由二儿子赡养时,两个儿子又产生了矛盾,导致老人的赡养再次出现问题。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常某与杨某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原被告询问情况。经过沟通了解到,大儿子与二儿子虽想法不同,但实际都愿意赡养老人,只是各家情况不同。此次二人产生矛盾,导致老人赡养出现问题,是因为二儿子无法给老人提供专门居住的房间,只能将老人单独安置在以前的老房子里。但大儿子认为,老人单独居住不安全,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双方因此争执不下,老人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后在调解员的极力劝解下,二儿子提出晚上与老人共同在老房子居住以便照顾,大儿子表示同意,双方约定一方照顾老人期间,另一方给老人支付赡养费一年100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仍定期回访,主动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得知两个儿子都能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才得以安心,给这起赡养纠纷画上了句号。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9493df896ce742369c515518194e689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