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召开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
将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物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近日,眉山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在仁寿县法院召开。
眉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卫东表示,要加强物业领域行业监管,深入开展物业行业整治,针对物业管理中的乱象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物业纠纷成讼考评管理,将物业纠纷成诉率、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等纳入考评,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化解纠纷。加强物业纠纷联合多元调处,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行业调解中心等,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聚合性作用,为源头化解涉物业纠纷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示范判决批量调解运用,发挥示范裁判和司法建议的指引作用,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从根本上定分止争。
眉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明要求,要加强源头排查预防,推动在小区、村(社区)、乡镇(街道)等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共同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将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加强行政指导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发挥多元调解作用,依托区县“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强化物业调解协调指导功能,各级要建立物业调解委员会,提高联动调解、包案化解能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要落实由乡镇(街道)牵头,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依法调解处置物业领域矛盾纠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