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老百姓的事儿
他没有认为自己不占理的
如果咱们直接判下去的话
那么原告心里还有疙瘩
被告心里也不舒坦
他们的根本问题
没有实质性的化解
把他们冰释前嫌取得的效果
要比判的效果好得很多”
这里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地处中国东北地区边陲,是中俄边境重要口岸,也是一座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小城。东宁市域内有大小河流160余条,地貌比例约为九山半水半分田。村落依山沿河而建,畜牧和种植是当地老百姓生活的主要来源。
谁动了我的红豆?
河湾屯里的老于和老徐,最近就因为羊的事情闹了矛盾,还告到了法院。这天一大早,李法官就在赶往老徐家的路上了。老徐他家那个羊把老于家的红小豆给吃了,吃了之后,老于当时就抓了三只羊,两只山羊一只绵羊。两位村民都住在山脚下,两家还是亲戚,可是就因为羊吃红小豆的事情,三年来矛盾越积越深,最终一方起诉到了法院。
见到李法官,说起两家的矛盾,老徐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说自己心里最过不去的就是老于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抱走了他家的三只羊。老徐平日里对羊都是散养,从2022年开始,羊连续两年吃了老于种植的红小豆。2023年10月,羊吃红小豆时,老于让老徐把羊赶走。但因为老徐不在家,羊无人管理。老于这才抓走了三只羊。
事后,两家关于羊的事交流过,老于的妻子曾给老徐打过电话,说羊吃光了地里种的0.8亩红小豆,要求赔偿2500元的损失。老徐没同意,原因是他觉得老于两口子钱要多了,只同意赔偿800到1000元。因为双方没有谈拢,老徐没有赔红小豆的钱,老于也一直没有归还他三只羊。8个月过去后,老徐听说自家的一只绵羊还产下了一只羊羔,再后来,老于把老徐告到法院要求老徐除了赔偿小豆损失,还要支付饲养羊的费用共3000元。老徐得知后一口回绝。
双方谈不拢,事情就僵在了这儿。钱没赔,羊也没还,村里、法院多次调解双方都不肯让步。要想化解两家的矛盾,地的损失是关键。为了解决问题,法官提出重新测量损失面积。老徐同意了。
法官又来到老于家。听说要重新量地,老于一口答应,带着法官上了山,老于种红小豆的地在山顶。上山的头一天下了雨,路滑泥泞。半山腰上路过老于家的果园,老于一眼就看到,地上有很多羊蹄印,无奈地向法官诉起苦来。继续往上走,大约200米后,到了老于家种红小豆的地,树上挂着一块牌子,是老于自己写的“果园禁止放牧”。关于被羊吃掉的地的面积,双方所说差距不小,并且时间过去了这么久,羊究竟吃了哪些地上的红小豆也无法判断,作为原告,老于也拿不出更多的证据。
地的面积确定,经过法官的说和,老徐和老于同意在村委会进行调解,双方如果达成和解就省去了后面法律程序的繁琐,这对双方都有好处。村支书作为村里的特邀调解员,也参与了调解。最终经过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都同意用羊抵红小豆的赔偿款,老于再向老徐支付500元。老于和老徐之间的疙瘩解开了,老于撤了诉。
法律和情理融合并用,多方利益协调兼顾。这只是李法官调解工作中,一个很小的案例。如何化解此类农业纠纷类案件,李法官总结出了三个关键点,一是要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情绪,二是要穿透面上的争吵了解底部的事实,三是要依法给出一个可接受的解决方案,解开心结。
解法结更解心结
东宁市一共有100个村屯,8个社区。为了及时帮助老百姓化解矛盾,法院派驻了108名干警。除此之外,每个村里还有一名本村特邀调解员,李法官常年奔波在各个村屯间解决大事小情。这天,李法官来到老黑山镇煤矿村,准备在村里巡回审理一起饲养宠物致人损害纠纷案件。
这场官司的起因是张大爷的小孙女淼淼,让侄子家的狗给咬伤了。淼淼平时在城里上学,2023年暑假回爷爷奶奶家。上午刚到,晚上就被咬了。淼淼的爷爷奶奶很自责。狗咬到了淼淼的左小腿,通过张大爷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孩子当时伤得很严重。
张大爷和侄子家住对门,中间就隔一条小路。侄子两口子外出打工时,狗就由淼淼的奶奶喂养。经常两边的院子来回跑,孩子被咬那天,张大爷的侄子,也就是淼淼的大伯也在,还是他们两口子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到了医院。
淼淼的妈妈听说后,赶到东宁。经检查,淼淼身上多处被黑狗咬伤,左腿多发性伤口,最长的伤口长约8厘米。其他部位,也留下了不同程度的擦皮伤。在医院治疗7天后,淼淼出院了。这期间医药费是淼淼大伯支付的,而后淼淼的妈妈提出带女儿到吉林长春接受更好的治疗,要求大伯家承担之后疤痕修复的费用,并要两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为此,双方闹了意见。张大爷的儿媳妇给侄子告了,两家为此生疏了不少,一年多的时间也很少走动了。他们希望法官能给双方说和说和,把关系缓和下来。
2024年4月,东宁市人民法院依据申请对淼淼伤情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淼淼的伤不构成伤残。李法官和村里的干部一起给淼淼的妈妈打去了电话。得知结果后,淼淼的妈妈同意调解。提出除了之前要求的医药费外,淼淼在长春疤痕修复的费用,包括期间产生的住宿、路费等,一共花费1.8万余元,这些钱她希望大伯家一次性付清。
大伯说其实看到孩子受伤,自己也是既着急又心疼。只不过淼淼妈妈一直埋怨他,让他感到心里很难受。经过法官、村干部反复做工作淼淼的大伯放下情绪,同意了调解方案。事情解决了,但在李法官心里还有件事她要做,那就是帮助缓和淼淼大伯和爷爷奶奶这对姑侄间的关系。
家庭成员在日积月累生活中产生的怨气既复杂琐碎,又反反复复。其处理难点不仅在于法律层面的人身、财产关系,更在于当事人之间长年累积的矛盾纠纷和已受损的情感关系。如何化解亲戚间产生的矛盾,考验着法官的智慧。
耐心地讲解、悉心地聆听,用最朴实的话语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普及法律,这就是东宁这座边疆小城里法官们日复一日做的事情。这份巧解千千结的坚守,圆满了无数家庭。
普法时间
主持人:第一个案例看起来是很小的一件事情,羊吃了别人家的豆子造成对方经济损失,但这个矛盾一闹就是三年,最终还对簿公堂。那么这种事情在农村也常见,有的人就为一件小事愿意争一个高低对错。这个时候,是不是调解就显得尤为重要呢?
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像这样的事情,一方面从公的角度说,咱们国家人那么多、地那么大、矛盾那么多,如果事事都去占据司法资源的话,司法系统本身就不堪重负。而从个人角度来讲,你说一个官司打了三年对人的时间、精力的牵扯,对心情的影响都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在这个时候,如果有很好的调解手段及时地介入,能够当时就把这个问题给解决掉,而且是彻底解决掉,以后双方也心无芥蒂了,那毫无疑问,无论对公共利益而言还是对个体利益而言,都是一个莫大的好事。
主持人:第二起案例有些特殊,爷爷奶奶带着孩子,孩子被亲戚家的狗给咬伤了。那么这里面既有情理也有法理,又有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法官采用了巡回审判的方式,您觉得为什么会采用这种方式?什么样的案件适合采用巡回审判呢?
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巡回审判是我国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很重要的一个举措。尤其是在那些交通不便、人烟稀少、偏僻边远的地方,那么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庭深入群众、到群众中去、到乡村中去,经常采取当即开庭、当即调解、当即宣判、当即结案的方式去处理人民群众之间的纠纷。这个案子就完全可以用巡回审判的方式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而且这个案子它本身还涉及到是亲戚之间。如果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去审判实际上当地的村民就可以看到,原来法律是提倡维护亲戚之间、邻里之间的和谐;同时也有一个教育作用。
主持人:通过这几天的案例,我们看到巡回审判确实有很多好处,但是法官可能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参与巡回审判,那么怎么最大限度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呢?
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人民法院的“人民”二字从何而来?就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不让人民群众去忙去跑,而让司法力量主动地去到人民群众当中去,我觉得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巡回审判要注意选好案例,特别是对那些人民群众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做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这样就可以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统一起来了。
主持人:定分止争是法院永恒的课题,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把当事人的问题解决在前端,解决在实处,是法官们最温暖的工作路径,也是法治精神和社会文化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