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总是在一些特殊的时刻,予人启迪。
2018年3月17日上午,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郑重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意义非凡。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人民领袖习近平带头向宪法宣誓、带头尊崇宪法原则,令宪法精神激荡在亿万人民心间。
法治昌明,政治清明。“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话语坚定。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2024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击鼓催征。
广袤的中华大地上,奋斗者的脚步从未停歇。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人民法院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以“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的审判工作现代化实绩实效,为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留下鲜活注脚、书写精彩篇章。
观历史 知当下
——“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这个大法,就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现行宪法1982年公布施行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期间,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获得通过。
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高度重视。
这是载入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
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既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回看来路,40多年的实践足以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讲政治 强法治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立良法,更谋善治。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对于抓好宪法实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言简意深。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
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提出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七个必须坚持”,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存在和运作都是基于宪法的规定和要求。这一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必须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把依宪治国的要求落得更实、更细、更好。
面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考题,人民法院以实干担当作答——
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一以贯之的精神,如何贯彻?持续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根本在于,久久为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宪法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法治保障,如何落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代表反映的民声民意转化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务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老百姓的事办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审判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如何履行好?聚焦公正司法主责主业,把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立足点,发挥司法审判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定分止争等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
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如何做到位?严格依照宪法执行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下监督指导,依法及时纠正错误裁判、监督公正司法,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方式,保障法律统一正确适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
……
时间是最忠实的记录者,也是最客观的见证者。人民法院下大力气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一路上矢志前行、步履铿锵。
铸信仰 蓄伟力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最重要的法律,刻在哪里?
法国思想家卢梭有过回答,“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我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如何让宪法精神成为全民信仰?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声誓言,躬身践行。
为彰显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这一制度。2018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这一制度确定下来。
冬日暖阳,照亮心房。
12月4日,一个看似寻常的日子,实则不简单:从42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23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10年前设立的国家宪法日,它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国家宪法日设立的十年,是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的十年。
奋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抓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讲坛、组织培训交流等,让领导干部对宪法和法律加强学习,提升司法能力,严格公正履职用权。
——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学校、社区等重点阵地。通过模拟法庭、专题展览、普法动漫、法院开放日活动、送法进校园、普法进社区等,潜移默化强化宪法意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7次以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为师生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最高法举行一年一度的十大案件宣传启动活动,做深做实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各地法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彰显宪法权威。
普法绵绵用力,育心久久为功。
法治天空下,有一份热切的期待:让宪法精神植根心间,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化作每个人尊法守法的行动自觉,汇聚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沉动力。
时代征途上,有一幅耀眼的风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人民法院正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行动、更有力的举措,奋力续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推动法治中国走向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