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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民事支持起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7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最高检民事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印发典型案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从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不难看出隐藏其间的共性:那些被支持起诉的对象,无一例外都是确有困难且缺乏能力自救的特殊群体。比如,王某军等42人是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张某金是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申请工伤受阻的务工人员,伍某全是想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在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的老年智力残疾人,而黄某娣则是一位年老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儿子却拒付赡养费的母亲。如果不是因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他们可能就被挡在依法维权的门外。

  站在传统的角度看,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似乎并不适合介入普通的民事起诉。但是随着时代发展,检察机关作为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基本职能不断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观之,检察机关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帮助他们提起民事诉讼有着坚实的法律支撑。

  不过,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还是一片有待持续拓荒的沃土。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最高检发布了第31批指导性案例,以此阐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适用范围、办案方式和程序规则等内容;2022年3月,最高检又印发了《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基本条件、遵循原则、支持起诉对象、申请情形、履职方式等。在生动而丰富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还需要与时俱进、逐步规范。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之前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以下问题:一是明确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索取劳动报酬案、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残疾人合法权益受损案、给付赡养费案等;二是明确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在大部分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采取的是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等方式;三是明确检察机关参加庭审活动的“例外”情形,在老年智力残疾人伍某全与黄某凤离婚纠纷案中,检察机关不仅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还以支持起诉人的名义依法出席法庭,这也体现出对残疾人的司法关爱。

  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政策上的引导、法规上的明确,只是司法远征的第一步。在司法实践中,由最高司法机关组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将愈加凸显。相较于抽象的法规,具体化的案例既有助于弥补法规的供给不足,也有助于各级司法机关参照执行,增强对相关工作的具体指导。具体到检察工作来说,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这些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积极作为,也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应有之义。从民事诉讼法到《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从编发第31批指导性案例到最新发布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已逐步构建起规范框架体系,同时为深入推动相关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有助于切实保障特殊群体诉权实质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这也正是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法治社会的魅力所在。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fxyj/202409/t20240925_925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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