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打好派驻监督集中整治“组合拳”,着力推动集中整治落地落实。
在集中整治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抓好日常派驻监督的同时,督促各驻在部门(单位)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清廉石嘴山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各驻在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开通报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同时,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开展全过程监督,组织各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的检查监督、跟踪指导和末端问效,引导各驻在部门(单位)立足职能,制定出台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措施,逐级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各派驻(出)机构在了解、掌握各部门工作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抓住“关键少数”,紧盯财务管理、“三重一大”、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把重点科室、岗位列为重点监督目标和重点防控对象,通过明察暗访、列席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不断做深做实派驻监督。
此外,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个别单位工作制度不完善、不规范、不健全等现象,及时向各驻在部门(单位)提出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意见建议,指导相关单位重点围绕“人、权、财”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分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