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和解化解一起因停车问题引发打架的矛盾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24年3月4日,村民汤某因停车问题与王某发生口角,两人因此发生推搡、引发打架,王某右膝盖被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双方矛盾较大,公安机关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浏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移送我院审查时,我发现双方是因为日常小事引发矛盾,嫌疑人是当地村民,被害人是浏江高速项目部工作人员,项目部就设在嫌疑人家附近,双方属于邻居关系。”承办检察官说道。 对于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一诉到底并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解开双方当事人的法结心结,做到案结事了才是关键。另一方面,浏江高速是推动浏阳加快“西融长株潭”的一条大动脉,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方便浏阳西区人民的交通出行,推动西区城乡发展,双方矛盾彻底化解更有助于项目顺利进行。 因此,办案检察官与浏江高速指挥部、公安局、司法局充分沟通,调动多元调解力量,找准矛盾焦点,力促刑事和解。 在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浏阳市检察院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确定了以司法所为调解主体,多单位共同见证的联合调解方案。 2024年9月6日,集里司法所组织调解会议,浏阳市检察院、派出所、综治办各司其职,共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当日,浏阳市检察院依职权对嫌疑人汤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双方已和解,可以改变强制措施,于是对嫌疑人汤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该案中,我院能动履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履职举措,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员额检察官陈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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