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检察职能和区域特色,按照“四长联护+检察监督”河湖管理与保护治理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河湖检察官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职责作用,聚焦辖区河湖安全综合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持续用力,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1至9月份,绵阳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巡河、巡湖等巡查活动66人次,发现河湖安全公益诉讼线索23条,立案办理涉河湖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制发检察建议22份,起诉3件。督促整改河流沿线公共安全隐患点6处,污水直排入河及雨污混流入河点5处,整治入侵河道22.5公里,清理河道、岸线垃圾4吨,复耕9.27亩。
以民生民利为切入点 依法履职助推河湖治理
绵阳市两级检察院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针对雨污混流排入安昌河影响水质现象,辖区两个基层检察院协同履职,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督促相关单位对雨污错接问题、截污管道与污水管道连通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禁渔期、禁渔区违规垂钓高发现象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职;针对辖区某河流域河道和灌区农田福寿螺高发,影响水体质量且可能危及农业生产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协同依法履职,整治某河流域外来物种入侵高发现象。
运用“益心为公”平台 拓展案件线索来源
绵阳市两级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者服务的相互衔接,让志愿者深度参与办案环节,有效助力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某区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构建“检察人员+志愿者”“线索摸排+线索核实”工作模式,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交的辖区内某河流汇入涪江的桥梁临空处石栏杆存在严重破损、具有安全隐患的线索,经充分调查核实后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投入修复资金9.8万余元,对1000余米河堤石栏杆开展原貌恢复、保留加固、升级改造等针对性修复。
以我管促都管 加快河湖公益损害高效修复
水环境治理是具有整体性、协同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协同一体办案机制作用,充分运用上下一体、区域协作等制度,实现助推公益保护的检察履职价值最大化。
针对某湿地公园范围内存在生活垃圾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死亡动物尸体污染等问题,对涉及的多个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联合整改,充分完善保护湿地公园。行政机关整改完毕后,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志愿者共同到现场跟进监督,推动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长效治理。
构建协作联动机制 合力筑牢河湖生态保护屏障
为深入实施绵阳“生态美市”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绵阳市两级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涪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
2024年5月24日,三台、江油、涪城区、游仙4个基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涪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有利于提升河流水体以及上下游生态圈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科学性,以绿色司法促进涪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
推动品牌构建 扩大河湖公共利益保护影响力
为突出绵阳公益诉讼检察特色亮点,更好服务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绵阳市两级检察院立足生态美市战略,通过“富乐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矩阵的培育创建,打造具有绵阳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模式,为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质效,实现绵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下一步,绵阳市两级检察院一是结合“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日常巡河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提升公益保护力度,服务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二是继续深入推行“四长联护+检察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水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三是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动员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全民治水、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杨跃 魏玲 赵银熙)
上一篇:重阳敬老弘美德 法味法情满巴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