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峡州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根据之前贵院‘执行110’协助提供的线索,我们锁定了被执行人孙某夫妻在你单位辖区的准确位置,现准备对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望贵院提供警力支持。”近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接到异地申请派警通知后,与三门峡市峡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联合行动,完成宜宾法院首例异地送拘案件。
接到通知后,宜宾市叙州区法院“执行110”负责人立即组织备勤人员召开会议并制定预案。经了解,被执行人孙某夫妇为躲避执行,多年前从河南省三门峡市来到宜宾市并经营一家理发店。在得知其理发店具体位置后,宜宾市叙州区法院“执行110”干警迅速出击。考虑到孙某患有严重心脏病,且执行现场环境复杂,不可控因素多,执行风险高,于是,执行干警将孙某夫妻分批带回、分开询问。
到法院后,孙某情绪激动,不愿配合处理案件,加之其身体状况不佳,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干警积极协助三门峡市峡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对孙某进行心理劝导、释法明理。最终,孙某情绪得以缓解,积极配合三门峡市峡州区法院进行案件调查。
因孙某夫妻未如实申报财产,三门峡市峡州区法院对孙某妻子琚某采取异地拘留15日的处罚。因琚某是外地户籍,采取异地拘留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宜宾市叙州区法院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询问异地拘留所需程序,并全程协同三门峡市峡州区法院对琚某进行送检、送拘,最终顺利对琚某施以异地拘留。(黄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