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万宁市人民医院原内三科主任吴某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吴某利用担任万宁市人民医院内三科(呼吸内科)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使用医药代表推荐的固定药品以及提高特定医药使用量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冯某、黄某、李某、吴某等4人财物共计221.7206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吴某在接受医药代表请托后,指使科室医生提高上述医药代表所在公司配送的痰热清注射液、脾多肽注射液等近20种药品使用量,并在事后多次接受医药代表财物,将其中部分财物分给科室其他医生。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家属将其实际分得的92.7206万元退缴,同科室周某等12人将从吴某处分得的129万元退缴。
庭审中,万宁法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