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收到退还的15万元被骗款后,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刘莎(化名)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天津路派出所民警张全生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一个月前,张全生借调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期间,侦破了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案,并全额挽损。
“多亏你们挽损,否则我就要赔偿公司损失了。”刘莎说。
今年年初,刘莎入职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该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6月20日,她接到一个自称公安民警的电话,称其供职的公司涉嫌一桩特大洗钱案,已被公安机关列为查封对象,并向其出示了一张“财产冻结令”,要求其配合公安机关清算公司资产。首次遇到这种情况的刘莎看到“财产冻结令”中加盖的公章,信以为真。她按照对方要求进入了对方提供的网站,下载了一款名为“资金清算”的软件。
按照对方要求,刘莎在该软件页面输入了公司账号和支付密码,并将公司对公账户的U盾插入电脑。随后,对方以资产清算需保密为由,要求其关闭电脑屏幕,刘莎照做。
这期间,刘莎联系公司负责人,得知公司并未违法,她赶忙打开电脑屏幕,发现电脑已被远程控制,正在银行网页中实施转账。刘莎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迅速拔出对公账户的U盾,但为时已晚,在她关闭电脑屏幕的10分钟内,对方已从公司账户转走15万元。刘莎拨通“110”,报案。
接到报案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第一时间锁定资金接收账户,冻结其转账功能,张全生与同事迅速复盘刘莎被骗经过。经调查,民警发现刘莎登录的网站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搭建的虚假网站,其下载的“资金清算”软件亦未合法备案,且软件内无相关功能;同时,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刘莎收到的“财产冻结令”是合成图片。种种疑点证明,刘莎遭遇了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
确定了案件性质,张全生与同事分析资金流向,摸排账户持有人真实身份。民警发现涉诈账户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账户归犯罪嫌疑人龙某所有。
9月16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民警将涉嫌出售银行卡的龙某抓获。
经讯问,龙某交代,今年6月中旬,其以1000元的价格,向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出售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6月20日,其接到手机短信提示,发现银行卡内入账15万元。龙某第一时间转出2万元,并拉黑了与自己联系的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
目前,龙某银行卡内13万元已被冻结。经民警释法,龙某自愿退赔已挥霍的2万元。至此,刘莎被骗的15万元失而复得,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公安、检察院、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的方式办案;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网络发布通缉令、逮捕令、财产冻结令等,不会进行所谓资金清算,也不存在任何所谓“安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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