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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细化完善案件内部审理标准 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已审理案件9件……”近日,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就案件审理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

  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通过参加培训、个人自学,反复学习审理培训课件、讲稿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同时,制定案件内部审理标准,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对照标准,排查梳理问题,确保达到标准后送审。

  工作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查审分离等审理要求,成立审理组,按照审理流程,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涉案人员以及涉案财物等进行全面审核,认真制作阅卷笔录,提出阅卷意见。落实审理组集体讨论案件、组务会会议集体审议审理报告等程序,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关口”作用。今年审理的案件中,审理组共提出各类阅卷意见80余条、9次会议集体讨论案件审理情况,召开7次组务会会议集体审议审理报告。

  同时,在每个移送二次审理案件审理结束后,及时组织研究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反馈的案件审理报告和指出的相关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并形成注意事项,防止问题反复出现。

  (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10/t20241021_85959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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