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东莞仲裁委获悉,该委致力为广大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持续提升涉外仲裁服务能力,全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自2021年启动运作以来,东莞仲裁委受理案件总标的额逾140亿元。
自2019年3月正式获批成立,2021年3月启动运作以来,东莞仲裁委坚持守正创新,服务为本,探索仲裁机构体制的改革,全力打造湾区仲裁机构改革创新和差异化发展的试验田和先行地。东莞仲裁委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保持被法院撤裁或不予执行案件“双0”纪录。业务指标连年倍增,排行全省前列,业务发展和服务举措颇具影响和口碑。其中,2023年受案标的额在全省19家仲裁委中名列第4,自2021年启动运作至2024年9月,共受案4500余件,案件总标的额达140多亿元。今年前三季度,东莞仲裁委案共立案1837件,同比增长51%,案件涉及标的金额73.91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涉外案件标的额28.5亿元,占总标的额近40%。
近年来,东莞仲裁委全力推动大湾区三地法治领域“软联通”,深化同港澳地区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助力大湾区融合发展。对外受案以来,东莞仲裁委受理港澳地区案件标的总额超43亿元,聘任27名来自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仲裁员,与港澳涉外法律实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设立“台港澳和外国仲裁案件立案专窗和办案专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高质量发展论坛,推进大湾区在仲裁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融合发展。东莞仲裁委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涉外案件标的额位居全国282家机构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