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全力打造新时代控申窗口“为民办实事”新样板,以纾民困、解民忧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连续25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近三年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7件,救助8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2.3万元。其中29人为贫困人员,25人为未成年人,20人为残疾人,12人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连续3年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智慧。
聚焦特殊群体,专项行动助力
以最高检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未成年人、脱贫户、军人军属、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特殊人群,通过带案下访、上门听证、调查核实,及时救助困境人员。针对特殊案件,简化程序,快速审批,提高救助效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发放救助金,提升司法救助工作透明度。
聚焦合法权益,护佑健康成长
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为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其隐私权,并实现快速办理,缩短办理周期,避免“二次伤害”,实现救助对象精神抚慰全覆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保障被害人的未成年人子女健康成长,在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做好“护花”工作。
聚焦综合治理,做实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案件的矛盾焦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深入基层,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严格、准确运用司法救助方式,开展司法救助,不仅帮助被害人渡过生活难关,也帮助其打开心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稿件来源:十堰市委政法委、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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