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舒婷 吴诗园)近日,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依托“云上法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半小时内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据悉,严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行驶时撞到了陈某的汽车,造成汽车受损。交警大队依法认定严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严某拒绝赔偿,陈某申请代位支付,保险公司赔偿后获得代位求偿权,遂将严某起诉至尤溪法院。
本案事实清楚,但保险公司在外地,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委托特邀调解员通过“云上法庭”开展调解。
“陈某给汽车买了保险,出了交通事故理应由保险公司赔付,所以我不需要赔偿。”严某表示这就是其拒绝赔偿的理由。“这起交通事故你负全部责任,我公司只是代你先行赔款。”保险公司代理人回应。
通过严某的阐述,调解员意识到案件的症结在于严某不了解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于是结合典型案例,为其详细讲解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番释法析理后,严某明白了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场偿还保险公司代支付的1500元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