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李某起诉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石景山区副区长吴凯萍作为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诉争案件系原告因不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曾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维持该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原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庭审中,各方围绕职权问题、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展开辩论。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副区长吴凯萍积极参加庭审、主动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石景山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法治担当。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沉浸式”观摩庭审,“零距离”旁听案件,直观了解庭审程序和庭审规则,深刻感受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履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强化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石景山区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区域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图/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