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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卖鱼记”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捕鱼现场。

  红网时刻 通讯员 夏尚 记者 宋美君衡阳报道

  “一、二、三,起网!”随着号子声响起,捕鱼人齐心协力拉起捕鱼大网,一时间,水花四溅,一条条肥美的鱼儿跃出水面,收鱼、称重、装车……近日,衡阳县罗洪村某鱼塘一片忙碌景象,但忙活着卖鱼的不是鱼塘老板,而是法院的法官。法官为何跑去“卖鱼”?事情要从一起买卖纠纷说起。

  拖欠饲料款引纠纷

  肖某在村里承包了两片鱼塘养鱼,自2022年6月起,肖某多次从颜某处购买鱼饲料,欠下28700元的饲料款未付。颜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责令肖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其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也没能发现肖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后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得知了肖某所承包的鱼塘具体位置,且鱼类品种较多,可变卖用于偿还欠款。为了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找到肖某,劝说其履行义务,否则将会对鱼塘的鱼予以强制执行,但肖某态度消极,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强制“卖鱼”。

  4000斤鱼当场变现

  由于鱼属于鲜活物品,如不及时处理,很容易影响鱼的存活,价格就会大打折扣。为了确保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了解了鱼塘中成鱼生长情况及市场行情,在联系好购买人和捕捞工作队后,决定对涉案鱼塘中的鱼进行强制捕捞、变卖。

  

  卖鱼现场。

  执行当天,执行干警们早早来到“卖鱼”现场,并邀请当地村干部、村民到场监督。

  10余名捕鱼人连续撒网、拉网、收鱼,执行干警负责称重、核对、记录,过磅后的鱼立即装车运输。经过一上午的努力,现场共捕捞出各类成鱼近4000斤,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人工费用后偿付给了颜某。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54/75/14410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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