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房措施,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某两家银行与被执行人建宁县某公司、李某、杨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为借款1563万元所抵押房产的1-3层进行拍卖。
2024年4月,竞买人林某成功将其拍下,准备用作酒店建设和经营。然而拍卖完成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腾空房屋,被执行人始终拒绝履行。
日前,执行法官来到强制腾房现场,邀请当地社区干部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并在辅拍公司、开锁公司、搬家公司等人员配合下,对屋内物品进行逐项清点,制作《腾退房屋物品清单》,分类打包张贴封条,帮助搬家公司进行搬运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强制腾房规范透明,最终成功将该房产内所有财物清点、搬运完毕。 (黄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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