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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公安查获两起无证运输成品烟案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田房公安检查站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2024烟叶联合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对走私烟草和无证运输成品烟等违法行为展开查缉行动,查获两起无证运输成品烟案。

  

  10月5日17时许,田房检查站民辅警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车辆后座及后备箱放置有大量密封纸箱,经民辅警拆箱检查,发现纸箱塞满了玉溪、云烟等品牌成品香烟,共计227条。但当民辅警询问驾驶员是否有贩卖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时,驾驶员无法出示相关证件。经民警调查,并协同仁和区烟草专卖局人员鉴定,确认驾驶员涉嫌无证运输烟草制品。

  

  10月8日16时许,一名男子驾车通过田房检查站,民辅警在其车内几个纸箱中发现120条玉溪、云烟等成品烟。民辅警询问驾驶员是否有贩卖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时,驾驶员无法出示相关证件。

  

  “两起案件共查获无证运输成品烟347条,累计涉案金额超7万元。”办案人员表示,《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未取得国家烟草专卖部门许可,私自异地运输烟草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两起案件已移交仁和区烟草专卖局,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刘子瑜 苏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1030/2920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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