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对彩礼返还事宜作出了判定。
2022年7月,小梦(女)与小严(男)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交往不久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于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经常产生矛盾,因家庭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半年后开始分居生活。为结束这段婚姻,小梦于2023年10月提出离婚,由于双方对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到延吉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受案后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双方离婚态度坚决,已无调解和好的可能。双方婚内无子女,婚房为男方父母在婚前购买,对婚房的归属无争议,该案的矛盾争议焦点在于男方支付的彩礼是否该退还。被告小严表示同意离婚,但其家庭为举办婚礼负高额债务,二人结婚时间不长,希望原告可以全额返还10万元彩礼;原告小梦主张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双方花销已经超过彩礼的数额,拒绝退回彩礼,并表示双方曾向小梦父亲借款3万元,仍未归还。
经法院审理认为,小梦和小严因生活琐事吵架导致感情破裂,对小梦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及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小严支付的10万元彩礼应当视为高额彩礼。根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无孕育子女,家庭日常支出等情况综合考虑,法院酌情判令小梦向小严返还彩礼2万元。另外,因双方均认可3万元系共同债务,故判决双方共同负担,判决后,双方均息诉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