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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化解婚姻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全某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尽心尽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感谢法官成功调解其离婚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全某与徐某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但因徐某工作原因,不能经常陪伴家人,加之婚前双方对彼此的了解不够多,导致经常发生争吵,全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查阅卷宗时发现双方婚姻存续时间不长,且婚生女尚幼,为避免双方因冲动作出后悔的决定,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各自想法和诉求。双方明确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维持婚姻生活,但都不能放弃对婚生女的抚养权。对此,法官以孩子为切入点,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缓和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女跟随徐某生活。

今后,图们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温情调解,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就地解决,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1/102761f7182d4257bc32ecd162fb5d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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