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西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1月13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集体学习,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作专题报告。省委书记唐登杰主持并讲话。省委副书记张春林,省政协主席吴存荣出席。
徐显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为主题,深入阐释、系统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理论特征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为我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西提供了有力指导。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与会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会议指出,当前,山西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深化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对法治山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法治山西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加大“小切口”立法探索力度,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健全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推动法治山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示范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