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等3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被告人符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黄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2020年8月以来,被告人黄某先后通过上家给其用于贩卖私彩的App,以跟随国家体育彩票开奖号码的方式在琼中营根镇某某药店内贩卖私彩,被告人黄某、符某某、黄某某分别按贩卖私彩的金额收取提成获利。
其中黄某销售私彩合计金额为742546元,非法获利14850元;符某某收取黄某彩票款500000元,非法获利6500元;黄某某收取黄某出售私彩金额242546元,非法获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