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调研课题座谈会召开
提高跨域管辖的专业水准
近日,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调研课题座谈会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胡夏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高峰、李照彬出席会议。
会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相关同志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课题研究情况。参会各中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就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李照彬表示,环资审判具有审判数量少、职能精、层次高、特色强、要求高等特点。要强化双主体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专门化意识,提高跨域管辖的专业水准;强化规则意识,提高环资审判改革研究水平。
胡夏冰指出,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化关系环境资源审判的现代化,要强化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范围、审理程序及审判理论在内的“五位一体”专门化体系建设。要科学界定环资案件范围,积极探索专门审理程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实证研究,创新环境资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方式。人民法院要牢牢扭住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这一关键,夯实环境资源审判的基础,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新局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清明表示,要扩大共识圈,力促理念同,以环境资源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环境资源审判各项工作现代化。要强化共建圈,力推机制同,促进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走深走实。要形成共治圈,力求效果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