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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法院:“失信限高”让“老赖”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在日常商业交易中,及时支付货款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商业信用的重要基石。然而,有的商户却当起“老赖”,不仅不归还欠款,还“玩失踪”——近日,广州黄埔法院就执结了一起拖欠货款纠纷,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偿还借款,还主动多支付1万元当利息补偿。

  因东莞某装饰有限公司、胡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22年9月,广州某建材营业部向法院申请执行。首次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和解,但被执行人胡某不履行和解协议还“玩失踪”,广州某建材营业部于2024年1月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交财产线索。

  恢复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查到胡某名下车辆均有抵押且已被其他案件轮候查封。在穷尽措施查找胡某名下账户、动产及不动产均无果情况下,果断将胡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胡某、东莞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4年10月,谭某主动表示与胡某筹到执行款项10万元,且经过执行法官教育,深刻认识到逃避履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还自愿多支付1万元给申请人作为利息补偿。履行完毕后,执行法官解除对谭某、胡某的限制消费措施,屏蔽东莞某装饰公司、胡某的失信信息。

  经办法官表示,诚实守信是处事的基本原则,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信用已成为每个人的“第二名片”。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3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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