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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国妇联发布典型案例 用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

发布时间:2024-11-30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5件案例,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较为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犯罪对象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类型除了最为常见的“打老婆”“打孩子”外,还包括家暴引发的杀人犯罪,以及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这5件案例分别是: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作案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法院+妇联”合力守护妇女权益;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旗帜鲜明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对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表示,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群众的“娘家人”,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协助报警、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困难关爱等服务。

  

  孙满桃/文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gcsy/20241126/2927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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