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助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危害粮食安全犯罪,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白色污染”整治等。服务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本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凝聚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供销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走访交流、调研座谈、专项检查、联合办案等机制。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检察实践。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检察实践,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群众观、发展观、矛盾观为指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入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巩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检察教育培训中的核心地位,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体系、检察制度等重大课题加强研究阐释。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朗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良明作交流发言。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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