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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创新“执前扣划”工作 助力“自动履行”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企合同纠纷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精神,创新“执前扣划”工作方法,通过立审执联动,成功化解涉及两家企业的400余万元纠纷,从调解生效到实现“执前扣划”仅用时4天,助力“自动履行”再提速,营商环境再提升。

  拖欠货款引纠纷

  2021年底,某餐饮公司与某酒店签订《酒店餐饮承包合同》,约定由餐饮公司向酒店提供配餐服务。2022年12月,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备忘函》,约定自当月31日配餐完成后终止前述合同,并约定分期结清餐费、退还合同保证金、支付设备折旧款等。

  因酒店逾期支付各项费用400余万元,经多次催收无果后,餐饮公司于2024年初向花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酒店支付拖欠费用并支付利息。同时,餐饮公司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酒店银行账户内200余万元的款项。

  庭审过程中,经办法官察觉到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实质性争议,酒店也有较大的还款意愿,只是难以做到一次性付清,案件还有调解的空间。

  在法官的引导和协调下,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酒店分期还清欠款,第一期支付200万元,后面按月付清剩余的200余万元。

  本以为到此就可以顺利调解结案,没想到双方在第一期款项如何支付的问题上却产生了较大分歧。

  调解意见难统一

  “目前我们酒店所有的银行账户已被本案保全冻结而无法使用,公司运营受到了极大影响。希望法院尽快解除保全措施,我们会在账户解冻后马上支付第一期款项给餐饮公司。”酒店的代理人说出了其方案。

  “那不可能。一旦解除保全,我们就面临账户内款项被转移的风险,到时候再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就‘颗粒无收’了。”餐饮公司坚决不同意。

  “我们是真心实意想还钱,如果对方不放心,法院可以直接把我们账户里的钱扣划到你们账户里,同时对我司所有银行账户进行解冻。”酒店的代理人又提出道。

  按照通常做法,案件只有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才能通过直接扣划的方式将保全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但本案尚在审理阶段,生效裁判还没有出,更不用提进入执行程序了。

  “如果等到裁判生效,再到申请执行,期间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都是餐饮公司不愿看到的;而对于酒店而言,账户被冻结也影响其正常交易,不利于其正常经营。”法官分析道。

  创新举措解难题

  “‘执前扣划’这个做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是否可行呢?”法官努力寻求既合乎法律规定,又能够快速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方案。

  实施这一做法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执前扣划”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权益的情况。对此,花都法院审判部门立即联合立案部门、执行部门组成工作小组,以酒店为审查对象,借助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等,排查其涉案情况。

  经审查,该酒店不存在其他诉讼案件以及执行案件。

  至关重要的一个条件满足了。

  紧接着,工作小组围绕实现执前扣划目标,解读相关法律规定、研判潜在风险、梳理其他审查要点以及在审执衔接方面的注意事项,同时明确当事人申请材料、相关文书内容以及执行实施模式等,确保执前扣划顺利开展、安全落地。

  不久之后,案件再次开庭审理。庭审期间,法官向双方释明执前扣划相关事项以及执行实施过程等。

  酒店明确声明除本案外,在法院没有其他诉讼案件,也没有执行案件,不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利益。双方均同意法院通过执前扣划的方式,将酒店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款项直接扣划至餐饮公司银行账户中。

  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第一期200万元的款项以法院扣划财产保全已冻结银行款项的方式支付,其余200余万元的款项分6期付清,餐饮公司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酒店全部财产的保全措施。

  调解协议签订当天,在双方的共同申请下,花都法院出具将酒店银行账户内200万元扣划至餐饮公司的账户的执行裁定书。同日,花都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三天后,银行协助完成扣划,餐饮公司收到第一期200万元款项。次日,餐饮公司就按照约定,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酒店的财产保全。很快,酒店的银行账号被解冻,资金交易和生产经营恢复如常。

  花都法院在该案中创新“执前扣划”工作方法,通过立审执协调配合,促推两家企业达成调解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4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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