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琼中吊罗山乡某村民委员会与海南省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琼中县乡村振兴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黄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两宗涉土地纠纷案件开展强制执行。
据了解,两案涉土地合计360余亩,均因被执行人长期拖欠土地租金等导致合同被解除,土地被判令收回。进入执行程序后,琼中法院执行干警按照各自分工有序开展执行工作,琼中公安局也派出工作组为维持执行现场秩序保驾护航。在案涉土地现场,案件主办法官向在场各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员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各方积极配合下,顺利将两宗案涉土地现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为确保本次执行工作公开透明,琼中法院在前期向县人大、政协、检察院、司法局、属地乡镇党委政府等各单位发送了邀请函,邀请各单位派代表参与监督执行并得到各单位的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