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同志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如果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命案,周春梅应该继续端坐在法庭上,手握法槌主持正义。周春梅被害后,湖南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均发声,强烈谴责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近年来,不断有为捍卫法律牺牲的法官,每个名字的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悲痛的家庭: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马彩云被当事人枪杀身亡;2017年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持刀杀害;2020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郝剑被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持刀捅刺......
尽管杀害法官的人毕竟是少数,但法官在上班途中被当事人堵截、接到骚扰电话、被跟踪威胁甚至牵扯到家人,类似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让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尊严的法官被误解、威胁甚至伤害。此案中的向某在第一时间落网,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或许能给悲愤的人们带来一些安慰,但并不足以让广大司法工作者完全安心。在严惩施暴者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护司法工作者免遭打击报复,把维护其人身安全与司法权威的工作预先做好,通过加强安保、发出人身禁止令等方式,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同样具有强烈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周春梅法官坚守法律信仰,严词拒绝了向某的请托,进而被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对此有网友评论:“一边嚷嚷着公平正义,一边又想司法为其开后门,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人情社会”的传统固然让我们与家人、朋友之间多了一些情感维系,让钢筋水泥下的城市多了一些温情,但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决定一个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的,永远不是所谓的“人情”,而是铁证如山的事实和公正权威的法律,任何试图以“人情”干扰司法公正、以暴力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绝不会得逞,也一定会付出代价。
正如人民日报所言:“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为众人抱薪者,绝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因为有人民对依法履职的无尽期盼,每一位捍卫法律尊严的人才会舍生取义、无怨无悔。我们相信,周春梅法官的离去,将激励更多法官化悲愤为力量,坚守职业良知,守护公正司法;我们期待有一天,法律法规能为法官们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让每一声法槌敲响的背后是周全的保护和坚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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